
上了三課《神學治學法》,讀了一些關於「讀書」的文章,反而教我不單單看重於「神學」上的知識。那些文章說到,學問的趣味,就是不為讀而讀,而是為書而讀,更要找自己有興趣的去閱讀,對自己所研究的學問極盡精徵之時也要對其他的知識略知一二,要知道不同的學問最終也能夠貫通的。這讓我想起「設計」,更讓我想起一些在我生命中來得不合時宜的設計書。(*上圖那原研哉的《請偷走海報》大慨在我決心讀神學之時出現,所以至今還未開封,有機會我便會把它吞進肚子裡。)
想不到,因《神學治學法》而讀了Stefan Zweig的《藝術創作的秘密》,提到藝術創作生活中那無意識和有意識;靈感和技巧;昏迷和清醒的混合狀態時,不期然勾起我過去在創作過程中那似層相識的情境,在神學院的《神學治學法》的課堂中竟好像給我上了一課設計理論課,感覺親切得來又吊詭,我知道,未來我的創作大部份會轉移在文字上,但我想對我的老朋友「設計」說:「我不會把妳埋沒。」



*Photo taken by Camus's Nikon D80 with Carl Zeiss Distagon T* 35mm f/2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